记住下列几个重要时间
1、网上申请学位
4月25日—5月16日
2、到学校验核材料
5月17-18日共两天(上午8:30---11:30,下午2:30---5:30)
3、到学校补验材料
6月4日下午3:00-5:00
4、公布录取名单
7月9日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,也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查询。
5、新生到初中注册:
7月11日---15日,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自行决定,并提前在学校公告栏和基础教育科网站留言栏发布。
录取和调整办法
录取:学校根据验核材料情况在《南山区初中一年级招生系统》上进行审核。教育局招生部门复核后,按照“同等条件下,深圳户籍优先,独生子女优先”等原则,在招生系统上根据入学条件进行分类排序录取。
调整: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,由教育局统一调整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。
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(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,请按下列顺序装订)
1、深圳户籍毕业生
(1)《南山区200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》(见《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》第1条)
(2)全家户口本;
(3)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《房产证》(或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发票)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《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》及《管理费发票》。(见《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》第3条)
(4)广东省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(独生子女需提供《独生子女证》)。
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,还应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(含财政部门开具的缴纳罚款的发票原件)。(见《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》第4条)
(5)学生体检表(由毕业小学提供,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)
2、非深圳户籍毕业生
(1)《南山区200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》(见《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》第1条)
(2)全家户口本、父母及学生在深《居住证》或《暂住证》;
(3)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《房产证》(或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发票)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《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》及《管理费发票》。(见《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》第3条)
(4)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《计划生育证明》、《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》或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(独生子女需提供《独生子女证》)。
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,还应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(含财政部门开具的缴纳罚款的发票原件)。(见《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》第4条)
(5)父母持有在社保局打印的《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》(盖章),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。(见《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》第5条)
(6)学生户籍地乡(镇)以上教育管理部门(含乡镇中心小学)开具的《就学联系函》。(见《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》第6条)
(7)学生体检表(由毕业小学提供,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)
(8)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,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。(见《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》第7条)
体检
本市毕业生的《体检表》由毕业小学提供,外市毕业生可到本市公立医院进行体检,学校不得指定体检医院。新生须携带《体检表》到学校注册。如有传染病,学校暂不安排入学,待治愈后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。
咨询、投诉、监督、地址
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,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。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,仍无法让您满意时,可持《南山区招生工作申诉表》(可向学校报名处索取,也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“初一招生”栏下载,学校应签署意见)和《南山区200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》向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A801室寻求帮助。
招生咨询:
招生最新消息、咨询留言,可查看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://jyk.nsjy.net/
基础教育科电话: 26486070
各初中、街道办计生科、租赁办、派出所等咨询电话:在基础教育科网站“咨询电话”查询。
招生监督投诉电话:26486225
地 址:南山教育信息大厦(南山大道新桃园酒店后)
特别提示:(1)按目前深圳市高中学校的招生政策,非深圳户籍不能报考市属重点高中和区属重点高中学校正取;(2)即使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学生在深圳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,原则上应回原籍参加高考,若深圳的高中学校同意借考,该生也不能享受深圳户籍学生待遇;(3)从2007年起,广东省自行组织高考命题,非广东省户籍的学生必须回原籍所在的省市参加高考。若在深圳就读,因各地教材及考试科目不同,可能会影响学生的高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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